宁乡的“僵尸车”车主们,别再占用公共资源了!【百日会战】
“僵尸车”专指一些长期停放却无人使用的车辆,此类车辆一般为达到了报废标准的废旧车辆。
“僵尸车”给我们的印象是:厚厚的尘土、瘪气的轮胎、破败的车身……宁乡城区和乡镇上,有的汽车长达数年废弃不用。瞧,这些“僵尸车”一动不动的~还要占着车位!
3月28日,宁乡交警大队侯旨亭中队的交警蜀黍在南国水乡小区门口对两辆无牌“僵尸车”进行拖移。
3月29日,行政中队在宁乡花明北路将一辆“僵尸车”进行拖移,据群众反映,该车已停放在此一年多,严重影响到行人的通行。
交警蜀黍温馨提醒
“僵尸车”不但影响市容,而且占用日益紧张的公共资源,影响他人行车,甚至会阻塞消防通道,出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展开救援。
“僵尸车”坏市容,存隐患,将"僵尸车"送至报废企业,不但可以让交通更畅通、环境更美丽,而且拆解后的汽车钢铁成分还可以实现再生循环噢~
往下看,报废一辆机动车流程是这样的:
车主可选择自主将车辆开到报废企业(湖南邦普报废汽车循环有限公司、电话:0731-87701817),或打电话让报废企业上门拖车(需由车主先行消除违章)>>>报废企业工作人员根据核对提交手续,查验车辆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对报废车辆手续进行整理>>>车管所查档后,由民警实施远程监销>>>报废企业办理注销手续通知车主领取报废车辆残值款及报废手续。
普通机动车报废只需3个工作日,而监销车辆则需要7~10个工作日。
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呢:
在办理机动车报废时,车主需提供:车辆(前后车牌完整)、注销申请表、车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税)本、机动车登记证书、营运车辆还需提供营运税费本等相关材料。
原机动车号牌还可申请继续使用: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编辑:豆 豆
编审:黄金飞
审核:贺 任 周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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